ASIC:以经济功能监管加密资产

ASIC官员建议将加密资产纳入现有金融法律监管,强调应以经济功能为核心,而非制定专门加密法规。

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(ASIC)的Rhys Bollen认为,在金融监管中,不应将区块链和加密货币技术视为独立的资产类别,因为它们与现有金融基础设施执行相同的经济功能。 在墨尔本货币与金融会议上,Bollen强调,监管应关注加密资产的经济实质,而非其技术形式。他建议,代币化证券应纳入证券法监管,稳定币应适用支付服务立法,其他加密元素则应受消费者保护法约束。 Bollen指出,加密领域的大多数消费者损害源自平台本身,而非代币本身。他警告,制定专门针对加密的法律可能导致监管漏洞,并主张应调整现有金融法律以覆盖基于区块链的服务,将区块链视为新型基础设施,而非全新资产类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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